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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多省、学会、协会已经公布2021年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通知,标志着2021年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文件要求,国家科技奖实行提名制度,不接受自荐,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人、院士、符合条件的国家奖获奖人等具备专家提名资格,省市、部委、中央军委科技委、学会、协会、社会力量设奖机构等具备单位提名资格。

近几年,具备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单位超过200家,大体分布如下:

对单位提名而言,国家奖提名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与2018年之前相比,近两年国家奖提名资格获取难度降低,国家奖受理数量从2018之前的1000项左右上升到2020年的1800项以上,加之国家奖定额定标制度的推行,获奖难度增加。

科奖在线根据近10年国家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公示情况,将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梳理盘点如下:

01

专家学者

根据《国家科技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学者是指: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000年(含)以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含创新团队)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另外要求: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不同奖种对提名专家的要求为:


02

提名国家奖的政府单位

1、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我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均具备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资格。


2、国务院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央企等

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较往年有所减少,这些机构原则上都有国家奖的提名资格,但由于历史与职能原因,某些政府单位并没有提名国家奖。

下列单位曾提名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组成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司法部

直属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

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协、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供销总社

部委管理国家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国家铁路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

大型央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3、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

03

机构提名(学会协会等)

近几年,先后约有70家学会、协会、社会力量设奖单位提名过国家三大科技奖通用项目,具体见下表。不准确之处请留言补充。

未统计有提名资格但提名项目未受理的单位,未统计2021年新增的提名单位,未统计专用项目提名单位。

已经发布的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通知:01

中国科学院

(11.07,包含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国家奖评审组评审范围,内容全面请详看)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院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院内推荐工作,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工作分工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通用项目含创新团队和科普项目,以及专用项目)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三大奖”。院内分工如下:

——发展规划局负责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含创新团队)的推荐组织工作。

——重大科技任务局负责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的推荐组织工作。

——科学传播局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推荐组织工作。

——国际合作局负责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推荐组织工作。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的推荐组织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其他奖种奖项的推荐组织工作由院机关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推荐项目(人选)工作要求

院属单位应根据成果的类型,选择合适的奖种奖项并准备相关材料。

1、推荐条件。推荐的项目(人选)应符合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最高科学技术奖侧重推荐近五年内仍在科研一线工作并持续有科研产出的候选人,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侧重推荐近三年内在相关领域有科研进展和重大突破的团队。

2、推荐数量。院属单位(独立法人)在“三大奖”二等奖每个评审组中,最多推荐1个项目。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实行不限额推荐。

3、推荐程序。推荐的“三大奖”二等奖项目,须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做到优中优选。推荐的最高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包括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提供5个同领域两院院士名单(本单位院士最多1人),以备后期遴选参考。

4、推荐材料。

——院属单位拟推荐的项目(个人),参考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2021年度院内提名书》并准备必要附件(见附件2,全部内容不涉密)。

——推荐材料须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件《2021年度院内提名书》须加盖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完成单位)公章,附件可提交复印件;电子版《2021年度院内提名书》和附件分别提交PDF文件格式,每个文件不超过10MB。

——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信息表中评审组填写参考附件4,学科填写参考附件5)。以上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局。

三、院内遴选提名组织工作

中国科学院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各奖种的数量原则上不限额。发展规划局将坚持择优提名和统筹协调,做好高等级国家科学技术奖院内提名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院内评议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使院内更多好的成果得到提名,鼓励院属单位从专家、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有关部委等院外渠道提名。通过院外渠道提名的项目请填写基本信息表(附件3)后报发展规划局备案。

院机关相关部门经过遴选确定推荐项目(人选)后,汇总至发展规划局。

四、积极做好高等级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

为做好高等级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的统筹协调与支撑服务工作,请院属各单位汇总本单位2021-2023年度拟推荐高等级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信息(包括国家最高科技奖和“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填写附件6,于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

2020年11月3日02

02

山东省

11.17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为做好全省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我办即日起面向全省征集优秀科技成果,组织开展提名指导和项目遴选工作,并将推荐专家对拟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指导。现将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提名单位(专家)对本单位(本人熟悉领域)拟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优秀项目(人选)进行组织和遴选,原则上提名国家科技奖项目应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请参考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书内容格式(见附件),完成提名书初稿,相关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可暂不提交。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纸质版提名书4份(可暂不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和电子版送至省科技厅1416房间。

2.我办拟于12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有关项目进行指导和遴选,确定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人选)。

3.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办工作时间安排,2021年上半年正式报送国家科技奖励提名材料,具体要求以国家奖励办正式通知为准。请各提名单位充分挖掘优秀科技成果,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坚持优中选优,提高奖励提名数量和质量,按照有关时间节点组织好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

联系电话:(0531)66777227、66777212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16室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03

03

广东省

11.18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相关单位、专家:

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即将启动,为提高我省牵头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质量,推动更多我省牵头项目获奖,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的征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组织项目团队填写《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将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2份)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盖章后报送或邮寄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邬亚男

联系电话:(020)87003515

电子邮箱:skjt_jlb@gd.gov.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14楼1411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04

04

大北农集团

11.12

大北农集团关于遴选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依据历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进度安排,大北农集团将于11月份组织遴选项目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根据《大北农集团提名国家奖工作规程》要求,原则上优先从历届大北农科技奖获奖项目中遴选一批优秀项目择优提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原则上受理历届大北农科技奖获奖项目,优先提名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项目。

二、提名奖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提名项目及完成人要求:

1.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已经参加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项目本年度不再提名。

2.项目整体技术应用满三年(即2018年1月1日之前应用)。

3.2019年、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奖评审。

5.列入国家或者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方能予以提名。

四、提名程序和要求:

1.按照提名奖种及相关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国家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见附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邮件发送至dbnsta@dbn.com.cn。

2.大北农奖励办将组织邀请行业内的专家按国家奖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及提名奖种等情况拟定提名项目,并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下达指标数正式予以提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子平、黄艳虹、王丹玉

电话:010-82856450-8989,13261902007

邮箱:dbnsta@dbn.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8层奖励办

大北农科技奖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05

05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11.12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关于遴选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海洋工程科技进步与创新,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安排,我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遴选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名范围

我会为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单位,可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自然科学奖”。

二、 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整体或部分技术获得过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以及个别具有特殊优势的二等奖项目优先。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4、经2020年度国家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须暂停1年。2019年度、2020年度国家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国家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三、相关要求

1、有意向通过我会提名的项目请准备相关材料,纸质材料1套、承诺书1份。纸质材料需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奖种、评审组,曾获奖励情况,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属学科领域、立项背景,发明、发现或创新点,引用及推广应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学科和行业的推动作用等。承诺书需第一完成人签字,内容包括将我会作为提名单位的意见,以及项目符合提名条件的承诺等。

2、我会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由我会出具提名意见,择优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林敏

电话:010-68046678,18811066628

邮箱:caoe@vip.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楼,100161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2020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王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