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中国乡村振兴领域典型企业榜样的通知
时间:2020-11-05 15:02 来源:未知 作者:李爽 点击:次
各有关企业及社会机构: 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坚定力量。2019年,全国各类农业企业9.3万家,包括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2家,年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达到8000多家,突破100亿元的超大型企业达到70家。广大农业企业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和带动小农户增收等方面作出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为全面展现我国农业企业的发展成就与社会贡献,农民日报社拟于近日启动“2020中国乡村振兴领域典型企业榜样”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介典型类别 1.2020中国乡村振兴领航企业 2.2020中国乡村振兴年度新锐企业 3.2020中国乡村振兴服务典范企业 4.2020中国乡村振兴社会责任贡献企业 5.2020中国乡村振兴杰出贡献企业家
二、推介标准 1.推介企业主体需为在工商部门有效登记注册的境内涉农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及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等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农业科技、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等各类业态的涉农企业; 2.推介企业主体需具备在全行业中较为靠前的经营规模、盈利水平、联农带农能力; 3.“中国乡村振兴领航企业”典型,主要倾向于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并在本行业居于头部的大中型企业; 4.“中国乡村振兴年度新锐企业”典型,主要倾向于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一定规模,在某一方面具有明显进步的涉农企业; 5.“中国乡村振兴服务典范企业”典型,主要倾向于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但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社会化和公共服务的科技、金融、保险、期货机构等市场主体; 6.“中国乡村振兴社会责任贡献企业”典型,主要倾向于在脱贫攻坚、农村社会服务等等领域勇担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7.“中国乡村振兴杰出贡献企业家”申报主体需在长期从事或参与涉农产业,遵纪守法,并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申报要求 1.请对照符合条件的项目自愿申报,可以自荐,也可由地方政府或农民日报社驻本省(市、区)记者站申报; 2.请务于11月18日前完成附件表格要求的基本信息,并围绕申报要求提供2000-3000字文字材料; 3.申报材料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活动组委会,另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1月18日前邮寄到组委会(以邮戳为准); 4.组委会将组织业界专家匿名评价和推介,评价结果将在农民日报、中国农网等权威媒体上公示。 上榜企业及企业家将受邀参加农民日报社于2020年12月5日召开的“2020中国农业企业家峰会”,敬请关注!
联系人:郭芸芸 李婧 电 话:010-84395152 010-84395153 传 真:010-85834401 邮 箱:Rcar2017@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5号农民日报社三农发展研究中心
农民日报社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