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化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力资源引进和开发力度,以更开放的政策,更灵活的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环境,吸引优秀人才来安化干事创业,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安化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基本思路,着眼于全县人才队伍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积极实施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引进开发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升一批基础性人才和本土人才,动员集聚一批在外服务创业安化籍人才回乡献智创业,为全面建成小康安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5133”工程,即从2017年开始,5年内共引进领军型人才10名,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科生等300名,一般全日制本科生3000名。 (一)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茶产业、矿产业、旅游业、中医药健康产业等重点产业,贴近现代交通建设、城镇规划、生态建设等重点项目需要,逐年有计划地引进三类高端人才: 第一类:领军型人才。采取探索柔性引进和团队引进等方式,以及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项目招标、对口支援等方法,通过设立首席专家、首席顾问、特聘工程师等岗位,重点引进金融证券投资、产业策划、市场营销、电商运营、工程管理(交通工程、城建工程)、文化产业、中医药产业开发、旅游开发管理等领域的专家或团队。领军型人才必须具备突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能够发挥引领或骨干支撑作用。 第二类:高技能、高学历人才。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矿产冶炼、茶旅一体、电子商务、投融资、现代交通和城镇建设等领域,引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高技能、高学历人才或团队。高学历、高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特别紧缺专业人才学历放宽到“985”、“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科学历。 第三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按照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力争5年内培育和引进具有较强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熟练掌握资本运作、懂管理善经营、业绩突出的各类企业生产管理人才、品牌培育推广人才、人力资源管理人才、资本运作管理人才、技术研发等高端经营管理人才。 (二)不断夯实基础性人才。针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础性人才需求,重点倾向产业建设、城乡建设、电子信息、生态环保、教育卫生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加大一般全日制本科生引进、培养力度,优化工作环境,保障各项待遇,保证人才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三)积极培养本土人才。加大“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政策执行力度,为教体、卫计系统持续提供富有活力、热爱乡土的专业技术力量。贯彻执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政策,适当扩大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招考的比例。 (四)努力吸引人才回流。开展学子归巢行动,鼓励和引导安化籍在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回归安化,报效家乡;鼓励在外地工作、经商办企业和外出务工学到一技之长的安化籍人才回乡创业,大力促进能人回乡、智力回归、资金回流。 (五)全面激活人才潜能。鼓励事业单位特别优秀的科研、技术人才离岗领办县政府指定企业或依托其他县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开发、技术服务,享受编制外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若3年内不再领办企业或停止科研、技术服务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 三、引进程序 (一)确定计划。由县委人才办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统一征集编制内和编制外人才需求目录,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引进人才数量、专业要求和引进方式等。 (二)发布信息。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及到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现场推介、洽谈等方式,公开发布人才引进需求信息,实现人才与需求主体的对接。 (三)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需求,确定相应的人才引进方式和程序,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1.领军型人才引进,按要求进行人才评审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后确定正式人选。对领军型人才的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定。 2.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有编制空缺需新招录公务员的,按照省市公务员招录工作部署要求,适时进行计划申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工作。每年拿出一定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 3.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招聘,一般包括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环节。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及“985”、“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等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谈(或面试)考核或直接签约的方式;一般全日制本科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教体、卫计系统引进急需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由县教体局、县卫计局根据本行业人才实际需求情况,制定本系统人才引进计划,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单独组织实施,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4.企业人才引进,由企业自主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对由政府引导搭台、企业广泛参与,人才引进效果突出的企业,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择岗分配。根据各单位编制余额及专业需求、同一职位拟录(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综合考虑相关人员户籍及个人意愿,统筹进行岗位分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兑现待遇。县委人才办组织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综合评审,全面考察了解新引进人才现实表现及贡献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享受优惠政策人选,并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四、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编制外使用的领军型人才和其他高技能、高学历人才实行高薪聘请,领军型人才首次聘期内按年薪50-100万元计酬,博士研究生及正高职称专家,副高职称专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年薪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计酬,并可视工作业绩进行奖励。引进人才依托我县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并担任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的,县财政和有关部门在项目申报、启动经费方面给予扶持。引进人才的专利、技术、项目等要素,可参与分配,分配比例与受益单位协商解决。引进人才自主创办企业,其企业符合本县产业发展方向的,由政府提供支持,并按《公司法》规定获得薪酬。编制内引进到党政机关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试用期内即可分别享受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工资待遇;编制内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试用期内即可分别享受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工资待遇。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生活补贴。引进的各类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首次聘期内按年发放人才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每年3万元,副高职称专家或高级技师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1万元。 (三)住房补贴。建立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制度,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统一提供公寓,自行解决住房的,首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居住地平均房租水平按年发给住房补助;对引进的副高以上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首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居住地平均房租水平以50%的比例按年发给住房补助;其他引进人员,优先安排公租房居住。 (四)政治待遇。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引进人才,予以嘉奖或者记功。对符合领导干部任职条件且具备行政管理才能的引进人才,优先推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五)随迁随调。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准其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愿意到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子女转入我县学校就读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本地学校就读。 五、人才管理 (一)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原则上首次聘期3年,统一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聘等综合配套的社会化人事人才服务。试用期6个月(编制内引进人员试用期按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评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评审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灵活确定身份编制。建立人才引进专项编制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于“985”、“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灵活开放的编制政策,引进人才可选择编制外和编制内使用。编制外使用的高端人才实行单独管理,原则上分配充实到县域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重点项目指挥部工作,鼓励和支持高端人才在创新实践中出谋划策、成就事业,可以领办或创办符合安化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在编制内招录的基础性人才,解决编制,明确身份。 (三)建立引进人才培养机制。实行引进人才双循环培训模式,依托县委党校,抓好初任培训和集中轮训,突出做好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依托高校联合开办专题研讨班,量身定制课程,提升引进人才的履职能力。抓好引进人才实践锻炼,选派县直部门新引进人才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培训锻炼。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对“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历以上人才进行“1对1”的人才联系服务工作。 (四)实行绩效考核管理。由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牵头,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程序和办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奖励、晋升、待遇调整、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人才引进工程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实施。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和汇总上报、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引进人才相关待遇等。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才引进计划的发布、人才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等。编制、发改、教体、科工、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切实搞好人才引进工作。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建立相应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作为“5133”人才引进工程启动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打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人才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开辟专题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县“5133”人才引进工程相关政策,积极推介优秀人才扎根安化、建功立业的典型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