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将编制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并对目录中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补贴。 2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为了引导各类人才来沈创新创业,沈阳市人社局、人才工作办公室、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和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为客观反映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动态需求情况,沈阳市将重点面向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电子信息、医药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在广泛征集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基础上,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定期发布《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并依据紧缺急需程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奖励补贴。 奖励补贴对象包括,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按《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培养引进的人才开展择优奖励补贴;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并就职于世界500强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开展择优奖励补贴。沈阳市将根据人才层次和薪酬水平,将奖励补贴对象分为 A、B、C 三个类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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