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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为更好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的有效对接,加大金融资源供给力度,2023年4月24日,淮安市委组织部、淮安市委人才办、淮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淮安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从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为全市人才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服务。
 
     优化信贷融资服务。争取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优先安排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对人才企业贷款和承兑汇票给予支持。创新银行信贷产品,鼓励对人才企业以不超过LPR+80BP的利率标准发放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人才企业首贷户拓展工作,初创期、成长期人才企业单户首笔贷款金额最高分别可达1000万元、3000万元。探索投、贷、保、担联动,为人才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鼓励扩大股权投资,通过鼓励设立人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外地机构合作成立子基金和加大基金招商招才力度等方式,支持人才企业发展。加强企业上市扶持,优先将人才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库,优先安排或申报各类专项补助资金,优先办理立项审批、转报或核准、备案等手续。鼓励发行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国有担保机构作用,优先为人才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
 
     发挥保险担保作用。不断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支持保险机构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保险费率给予适当优惠。通过担保机构融资增信,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鼓励对人才企业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和支持国资控股的小贷公司、转贷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为人才企业提供短期小额贷款。

(责任编辑:王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