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答记者问
时间:2019-10-18 16:01 来源:安徽人才工作网 作者:admin 点击:次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省特支计划”)。就这一计划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等问题,省人才办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1、制定出台“省特支计划”出于怎样的考虑,具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就首先要增强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支持鼓励创新创业,让全社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实施“省特支计划”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省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的迫切需要,也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内在要求,有利于稳定和激励现有高层次人才,有利于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各地人才发展。 “省特支计划”与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工程相互补充和衔接,形成全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 2、“省特支计划”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省特支计划”紧紧围绕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现有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坚持激活存量与引进增量相结合,突出创新创业,集成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10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领军人才。每年支持100名左右领军人才,创新和创业人才各50名左右。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坚持高端引领、优化结构,坚持以用为本、急需优先,坚持统筹实施、科学推进,坚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进一步在全省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3、“省特支计划”中支持对象有哪些?有什么具体的条件要求? 答:支持对象分“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两类。创新人才要求在国家或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导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也可以是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业人才要求属于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新人才年龄有限制,以5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为主;创业人才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本人持有3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4、对入选领军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在政策支持上,采取“省级、地方、用人单位”三方结合和“资金、项目、人才服务”三位一体的方式,形成纵向互动、横向互补的综合性支持政策体系,发挥叠加效应。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特殊支持资金,这笔经费是用来开展工作而不是补贴津贴,会同当地及用人单位支持经费一并进行管理,用于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省有关部门还将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考核评价等方面,制定相应支持措施,形成更好的拴心留人环境。 5、“省特支计划”如何组织实施?对领军人才如何有效地跟踪管理和服务,确保他们真正发挥作用? 答: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一计划的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该计划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省人才办承担日常工作。实施中将坚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科学遴选、保证质量,并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及时对相关工作优化调整。入选的领军人才将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库,建立个人培养档案,组织他们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高级研修、暑期休假等活动,积极发挥其决策咨询作用,同时各用人单位均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并抓好落实。我们将加强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取消特殊支持,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