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府城镇拟招聘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4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凤阳县府城镇纪委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府城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4名。 四、招聘对象 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专业不限,需熟练操作电脑,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不良行为以及未受过纪律和刑事处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