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印发<陆河县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陆河司〔2019〕5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我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3.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学(法律)专业毕业生,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公检法司系统或镇政府工作经历,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法律或法学专业可非全日制学历),年龄18-40周岁(即1979年9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出生)。 4.陆河户籍。 5.熟悉电脑,具有一定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热爱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县司法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进行现场打字测试,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以上的,且准确率达到95%以上方可进行报名。 ②报名人员须填写《陆河县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并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学历及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注:其中1张请先行贴到报名表上,另外3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将相片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像素为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相片需以本人姓名进行命名;其余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 ③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提交县司法局审核。 ④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⑤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⑥报名地点:陆河县司法局三楼政工办 ⑦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 10 月 17日凭身份证到司法局三楼政工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 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三)组织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