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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海南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9-10-21 14:04 来源:待君网 作者:admin 点击:
因工作需要,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天涯人力招聘19名协管员,并派遣至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因工作需要,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天涯人力招聘19名协管员,并派遣至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协助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人数:19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爱国主义情怀;

4.愿意从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强体壮,有正气,敢于碰硬;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和犯罪前科,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81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项保险费及公积金部分),另按照有关规定每年4-10月发放高温津贴300元/月;转正后根据学历及定级情况核定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项保险费及公积金部分):高中(中专)2377元/月,大专2461元/月,本科2517元/月。另按照有关规定每年4-10月发放高温津贴300元/月。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文化程度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二)考核方式:面试。

1.考核方式: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方可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将在待君网以及天涯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海南招聘求职平台)公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对作弊、造假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

在经过以上各个环节的招聘筛选后,由天涯人力公司具体负责对拟聘用的入围人员进行政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的;

2.有吸毒、赌博、酗酒、寻衅滋事等不良记录或行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直系亲属家庭成员被处极刑的;

6.本人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8:30-17:00

2.应聘者本人须准备以下资料报名

(1)有效二代身份证国徽面及个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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