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1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1人,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内务和后勤服务;协助开展辅助性、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无任何违法犯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5.掌握电脑办公系统一般技能技巧; 6.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 7.相同条件下,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有办公室文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见附件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有办公室文员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共党员需提供本人党员手册或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最高按1:6的比例择优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成绩,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资待遇 按照我县相关文件规定的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 四、其他 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若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辞职,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由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者经体检、政审和公示后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