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新《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共有十二章69条,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选人用人坚持精准科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除了要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纪律执行外,还应当在用人上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只有科学精准的选人用人才能造就高质量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选人用人认清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 选人用人重在责任担当。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增加了选拔任用干部前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对干部交流提出了“坚决防止‘镀金’思想和短期行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原《干部任用条例》“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修改为“评判要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这几条充分说明干部任用不再用简单的数据展示,不能打马虎眼蒙混过关,而是必须要用具体事例、实际开展的工作来证明,强化责任追究,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肃性和规范性,促使干部在基层敢做敢干、真抓实干,让工作取得成效。 《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则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证,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