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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英才——海安县人才政策

时间:2019-01-04 15:0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海纳英才海安县人才政策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2016年,海安县出台创新创业全方位扶持政策,大力实施海纳英才计划,集聚高端人才资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提供人才支撑。

  海纳英才——海安县人才政策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2016年,海安县出台创新创业全方位扶持政策,大力实施“海纳英才”计划,集聚高端人才资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提供人才支撑。

  一、顶尖产业人才引进政策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科学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及与上述对象相当的海内外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来海安创办企业,个人货币出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为第一大股东,员工及研发、生产设备到位,经立项确认,可得到以下政策支持:

  1.按实际到账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重大人才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2.3年内免费提供500平米左右的创业场所。

  3.全职在海对象,3年内给予每月10000元的生活津贴。

  4.3年内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贴息。

  二、创新创业高层次产业人才引进政策

  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来海安创办企业,个人货币出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为第一大股东,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员工及研发、生产设备到位,经立项确认,可得到以下政策支持:

  1.按实际到账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2.3年内免费提供200平米左右的创业场所。

  3.全职在海创业对象,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4000元的生活津贴;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硕士学位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

  4.3年内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贴息。

  三、大学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政策

  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学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海创业,经立项确认,可得到以下政策支持:

  1.获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30万元的资助。

  2.3年内免费提供100平米左右的创业场所。

  3.县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个人30万元、合伙最高1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三类对象创业初期3年内纳税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积极推荐天使基金对引进的人才创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对引进的人才,凡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个人货币出资额达到50万元且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海安投资组建新公司的,按70%的标准享受同类人员在海安创业扶持政策。全职在海工作的产业科研人员,享受同层次创业人才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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