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着眼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事关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性质定位、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基本职能、培养目标、教学布局等重大问题作出了规定。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新起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这一重大任务,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发挥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教育、研究、宣传三大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建设好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 2018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眼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事关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性质定位、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基本职能、培养目标、教学布局等重大问题作出规定,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部相关正式条例,标志着社会主义学院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新起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这一重大任务,发挥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教育、研究、宣传三大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建设好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迎接新征程,体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科学把握《条例》的四个方面重要内涵 一是鲜明体现了“社院姓社”的办学方向,遵循了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体现了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和政治学院的根本要求。《条例》同时强化了党的领导,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 二是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断和实践要求,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平台和路径。《条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新”,凸显了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的鲜明特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体现,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基本方针的内在要求。正是这个性质和特色定位,决定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联合办学”的工作方针,必须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其他领域党外代表人士作为教育培训的主体。 三是为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建设高水平的统一战线政治学院提供了有力支撑。《条例》对社会主义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功能。《条例》扩大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目标,突出了教育培训要服务于实践的重要原则,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涵。《条例》从实际需要出发,新增了专题研讨班、国情研修班以及委托班次,为相关人士和单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培训平台,为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创造了更多条件。 四是《条例》为办好社会主义学院提供了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保障。《条例》充分体现了“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的重要思想,规定了各级党委(党组)、统战部门、有关组织和单位在做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中的职责。《条例》在领导体制、管理机制、班子配备、班次学制、队伍建设以及中华文化学院功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从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办学经费等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规范办学行为,更好地履行统一战线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和方针政策宣传职能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以最大力度使社会主义学院成为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中的坚实环节。 贯彻落实《条例》的四个方面践行路径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新内涵、新要义,始终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立院之本、固院之基、强院之魂。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思想与学习《条例》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条例》,形成上下贯通、横联纵合,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网络体系;举办专题研讨会和培训班,将《条例》纳入社会主义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全体教职工撰写学习心得;《教学科研资讯》及时刊登典型经验,交流贯彻成效;积极引导,加强督办,提高执行力,确保发展方向不偏移,工作目标不落空。 二是不断探索统战教育培训规律和办学治院规律,始终坚持教学和科研相辅相成、理论和实践共同推进。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将不断加强院党委对教学培训工作的领导,发挥好联合调训机制和培训计划协商机制作用;抓好学科课程体系建设,完善以丰富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主题,以基础理论、政治素养、统战政策、法律知识、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一个主题,五个方面”教学布局;加强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培育一系列有山西文化特色的课程;做好中华文化学院工作,强化中华文化教育、研究,推动中华文化进课堂;选优建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山西统一战线智库,打造富有统战特色的智库品牌;强化科研支撑,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打造山西统战理论研究新高地。 三是坚持“联合党校联合办”的方针,进一步密切与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特别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交流,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将成立院务咨询委员会,共同就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思考谋划,广纳贤言,推进学院“高层次、有特色、正规化”发展,将“联合党校联合办”做深做实;以开门办学为抓手,建立由省委统战部领导的统一战线干部联合调训机制和培训计划协商机制,全面组织协调教学培训工作。 四是发挥好中华文化学院功能,进一步擦亮山西中华文化学院金字招牌,筹建“晋商学院”,提升中华文化在山西的传播力和凝聚力。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将落实《条例》规定的中华文化学院新任务,着力抓好“三个面向”,打造“三个基地”:一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主要面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努力打造中华文化和山西特色文化交流基地;二是通过“进课堂,进教材”,主要面向全省统战系统,努力打造中华文化和山西特色文化培训基地;三是通过“抓引导,树典型”,主要面向社会大众,努力打造中华文化和山西特色文化传播基地。深入挖掘我省传统文化资源,加强对红色文化、根祖文化、关公文化、晋商文化等的研究,筹建“晋商学院”,形成系列研究成果并推出精品课程,通过“中华文化进课堂”提升学员传统文化素养,助推山西海外统战工作。 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如火如荼、扎实开展的关键时刻,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借《条例》颁布的东风,扬帆再起航,为山西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为实现山西“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执笔人: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张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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