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实施人才新政“16条”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1月17日讯 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难题,去年丰县出台《丰县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6条,从人才招引、集成支持、优化服务等方面,推动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全力构筑区域性人才高地。《办法》提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学科,实施“555人才工程”,即引进5个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50名领军人才、50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为打造“五个丰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办法》强化“高精尖缺”导向,明确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要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同行中具有重要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领军人才指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我国“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9类高层次人才。 《办法》突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明确引进人才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契合盐煤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光电、碳元素、零醛添加家居等新兴高端产业,以及卫生、教育、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需求。《办法》围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从资金资助、科技扶持、融资支持、税费奖励、用房支持、生活服务等方面入手,努力优化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办法》提出对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给予分类支持。对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500—1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给予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150万元、60万元资助;对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50-300万元资助;对高层次紧缺人才最高给予100-200万元资助。对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最高给予60-100万元资助。丰籍高层次人才回乡为企业服务满5年,一次性给予最高2-4万元学费补助。《办法》突出科技扶持,对在丰工作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等奖项的,给予其所在项目承担单位一次性奖励10-50万元。在丰申报并获授权高质量发明专利的,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领军人才领办或创办的企业,3年内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科研资助。 《办法》提出对团队项目成功吸引权威部门认定的社会风险投资的,提供最高达1000万元的配套投资。同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创业场所和住房补贴,在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服务,为让人才“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打造招才引智“强磁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