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1+2+6”政策体系扶持产业发展 为统一规范全县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运作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日前,东至县政府出台《东至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又称产业发展“1+2+6”政策体系),2015年投入财政资金2亿元大力扶持产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增长。 1个若干规定:《东至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对该县工业转型发展、电子商务发展、房地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政策等制定提供遵循。明确四种扶持方式:采取投资引导基金、“借转补”、财政金融产品和事后奖补投入方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 2个管理办法:《东至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东至县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和管理、运作模式、风险控制和监督作明确规定;对财政资金“借转补”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申报、立项及资金拨付等程序进行明确。 6项具体政策:《东至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政策(试行)》、《东至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试行)》、《东至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试行)》、《东至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试行)》、《东至县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试行)》、《东至县企业人才引进奖励政策(试行)》,以“真金白银”的方式,为产业发展注资,并细化具体扶持措施,坚持政策传承和政策创新相结合、市场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使产业扶持政策更好地适应该县产业发展新阶段新要求。各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每年由县财政切块安排,实行县级统筹,总量控制,择优扶持,滚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