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确认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现就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确认及弹性奖励发放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杰出人才确认标准 符合《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确认管理办法》(深龙华人〔2020〕1号)第六条基本条件,参照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 (一)在任期内的深圳市杰出人才; (二)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五)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二、杰出人才弹性奖励发放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深龙华人〔2020〕3号),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实行弹性奖励机制,杰出人才每一任期年度在龙华服务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做出相应贡献,可向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提交奖励补贴申请。 (一)申请时间 人才每个任期年度在龙华区工作累计3个月及以上,可提交资料申领对应月数的奖励补贴;人才任期内在龙华区工作每满6个月,其所在单位可申请工作经费。杰出人才任期从提交确认申请当月起计,奖励补贴及工作经费应在符合条件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补贴发放标准 1.奖励补贴: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可按任期年度内在龙华区工作月数和贡献,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奖励补贴,奖励补贴数额以人才工作月数为标准,每月10万元。 2.工作经费:以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的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任期内在龙华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其所在单位可申请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数额以人才工作月数为标准,每满6个月10万元。 三、审核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深圳市龙华区杰出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或《深圳市龙华区杰出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核。 (二)公告。杰出人才确认及奖励补贴申请经初核、复核及不定期走访核实,确定人才工作时间及所做贡献后,在人才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程序报批。 (三)审批。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确认管理办法》或《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进行审核后按程序办理。 四、申请需提交资料 申请人需参照《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确认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提供相关社保及纳税证明等资料。 若申请人已有资料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则无需重复提交,已提交资料有变更或超期的应及时更新。 五、其他事项 本规程自2020年7月28日起施行,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区其他人才政策中有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