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宣威系列人才奖评选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导和动员优秀人才服务宣威、建设宣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一轮“宣威”系列人才评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宣威教学名师 (一)评选人数 “宣威教学名师”评选人数20名,其中:高中、职中、中专6名;初中6名;小学、幼教、培训学校8名 (二)申报原则和范围 “宣威教学名师”评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教育系统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及培训机构)的优秀教师。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其中在宣威市从事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2年内教学成绩优异者);身心健康,有强烈的的进取心、责任感和学习意愿,有丰富的教师培训经验,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特级教师。 (3)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主持人或市三名(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4)曲靖市或宣威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5)曲靖市或宣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曲靖市或宣威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曲靖市或宣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6)其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评选者。 已获得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珠源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可优先评选“宣威教学名师”。 2.评选要求: (1)教育实践:每学年开展乡级及以上公开课等示范性教学活动不少于2节,举办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每年完成1篇不少于4000字的与本学科教学方法或教学改革相关的问题研究报告。 (2)教师培训:每学年至少承担2次区域内教师培训或本校培训工作,培养周期内,为不少于5名中青年教师提供专业培训;每学年至少参加1次“送培下基层”活动。 (3)教学资源:每学年提交不少于4课时的公开课教案或案例视频、课堂实录等优质教学资源。 (4)社会服务:主动承担送教、带教等教学指导或师范生实习指导等工作;在教师培训模式上有创新;积极为教育发展提供专业技能支持。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采取个人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1.个人推荐:全市教育系统符合条件者,可采取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2.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学校进行申报,由学校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推荐对象由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申报表,加盖学校公章。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1)教学成绩情况由学校出具证明,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后盖章。 (3)公开课或示范课教案。 (4)专题讲座讲稿。 (5)教学方法或教学改革问题研究报告(若发表的须经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 (6)教师培训内容及材料。 (7)培训中青年教师的名单。 (8)送教下基层活动的支撑材料。 (9)公开课教案。 (10)案例视频材料。 (11)课堂实录材料。 (12)送教、带教、教学指导等材料。 (13)教师培训模式创新材料。 (14)积极为教育发展提供专业技能支撑情况。 上述材料须经2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印章,推荐上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央装订,并按表列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3.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 以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经评选后推荐1至2名人员,并将推荐对象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桂 龙 联系电话:15229178778)。 二、宣威名医 (一)评选人数 “宣威名医”实行竞争式差额评选,人数5名 (二)申报原则和范围 “宣威名医”是指宣威市卫生技术人才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医术精湛、经验丰富、工作贡献突出,在本行业或领域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业内广泛认可的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 全市范围内所有公立、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疗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群众广泛认可的名老中医传承人均可参与评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宣威名医”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职业道德良好,工作作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业绩突出。 (2)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省)内外新技术,独立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 (3)具有较强的业务和科研能力,有创新性成果并用于工作实践,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团队合作意识强,得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5)每年到下级医院及挂包单位指导工作,参与大病集中救治,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会诊、手术,参与送医送药下乡、科普宣传、健康咨询等活动。 2.推荐申报“宣威名医”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推荐申报“宣威名医”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取得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5年及以上,并至少具备下列1项条件;取得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4年及以上,并至少具备下列2项条件;取得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3年及以上,并至少具备下列3项条件: (1)国家卫建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市级医疗卫生行业中荣获“首席专家、名医、中青年骨干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被国家、省、州(市)、县(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2)获得省(部)级科学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0名;获得省(部)级科学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8名;获得省(部)级科学进步三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 (3)获得州(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9名;获得州(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7名;获得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 (4)获得国务院、省、州(市)、县(市)政府特殊津贴奖项人员,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科技兴乡奖获得者;或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5)市级及以上验收合格或在建的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及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 (6)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正规专业期刊刊物发表具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文章3篇及以上(乡镇申报人员不少于2篇)。 (7)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名老中医传承人的。 (8)师承中医或中医确有专长,被群众广泛认可的(此类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宣威名医”: (1)近五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经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或判处拘役、管制的; (3)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并依纪依规做出处理的。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宣威名医”评选奖励实行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由申报者本人提出申请,组织推荐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意见。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宣威名医推荐审批表。 2.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技术成果、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签章)。 4.推荐上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央装订,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5.申报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赵子珺 联系电话:0874-7206783 邮箱: 1253097528@qq.com)。 三、宣威文化名家 (一)评选人数 “宣威文化名家”评选人数5名 (二)申报范围 凡在宣威市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文博图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文化经营管理等领域工作的领军人才均可报名参加“宣威文化名家”的评选,不受年龄和身份限制。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宣威文化名家”评选分界别进行,申报对象除应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界别的资格条件,具体为: 1.文化、文学艺术人才。获得过曲靖市及以上专业奖项(文艺奖项),有一定知名度。在文学、民间文艺、美术、摄影、书法,音乐、舞蹈、戏曲创作表演、影视艺术、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曲靖市内重点艺术单位的拔尖人才; (2)被列为曲靖市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长期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特殊人才; (3)在曲靖市及以上比赛获奖作品中担任过主要创作、导演(编导)、表演等工作,或举办过曲靖市及以上个人作品展览、展演(演唱)、作品研讨会; (4)创作发表过在曲靖市及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学艺术作品; (5)出版过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发表过多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过积极重要的影响。 2.文博人才。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工作扎实,在文博界具有一定知名度,在文物保护、文物普查、考古调查(发掘)、博物馆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2)熟悉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对博物馆日常运营、藏品管理和科学研究、展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熟练掌握文物认定、考古调查、文物普查、考古发掘操作规程; (4)在某项业务工作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5)在业务工作中能独当一面,对文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图书人才。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认真踏实,热衷于业务钻研,进取心强,系统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工作成绩突出; (2)具备中职(馆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本专业领域至少受曲靖市及以上表彰一次; (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 4.新闻人才。具有较高新闻理论素养,获得过曲靖市及以上新闻奖奖项,有一定知名度,在新闻界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胜任本行业重要稿件采写,并发表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作品;有较强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在专业报道领域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2)负责编辑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有较高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负责制作的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被群众广泛认可。 (3)胜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栏目、节目撰稿工作,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发表过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导向正确,文风严谨,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4)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业务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5.出版人才。具有良好的出版理论素养,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有一定知名度;在编辑、印刷、复制、发行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出版领域情况,在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重科学管理,勇于开拓创新,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被同行公认。 (2)具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图书、期刊或音像、电子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过曲靖市及以上出版奖项。 (3)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研究水平,出版编辑专业理论专著10万字以上。 (4)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熟悉出版物发行业务,懂经营会管理,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有较高的印刷、复制技术水平,运用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提高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广播影视人才。具备广播影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影像设计、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制片人等方面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的文化修养,熟悉广播影视不同性质的节目或 活动的运作流程、人员组织、编排、技术要点、核心竞争力、受众特点、摄制周期、播出发行渠道和广告经营相关事项。 (2)在本行业能够胜任广播影视节目从前期创意、文案、脚本、拍摄到后期制作、音乐编辑、合成、成片审定等工作。 (3)注重采、编、播各环节的密切配合,自身业务素质综合运用效果较好。 (4)能够根据不同的媒体、不同的频道、不同的受众、不同的经营环境,有针对性地策划出新颖、独特、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影视文案。 (5)在本行业负责过至少一个栏目,或者一个媒体、一场大型电视活动、微电影的策划、导演、运营、管理等工作。 (6)熟悉文化产业政策,精通媒体经营、融资投资、市场营销等领域的经营管理。 7.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重点选拔对象为全市新闻、出版、广电、影视、文艺等领域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领军人物,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国内市场,创新能力较强,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2)经营管理业绩显著,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出资人和市场认可,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宣威文化名家推荐审批表。 2.申报人个人简介材料。 3.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4.申报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申报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发表的重要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5.推荐上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央装订,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6.申报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体广旅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琼英 联系电话:0874-7122408)。 四、宣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一)评选人数 “宣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人数5名 (二)申报范围 “宣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对象为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宣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较强,企事业单位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它可放宽到一般专业技术职称。 3.在产业领域取得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业中示范引领作用强、得到广泛认可、具有较高声誉。 4.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技术研发及产业创新的工作平台,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领衔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 5.身体健康,一般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有重大贡献的,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 6.在宣威市五大重点产业领域表现特别突出、优秀的人选在年龄和职称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7.已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珠源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人员可优先评选“宣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宣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须提供下列材料: 1.宣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推荐审批表。 2.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 3.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和云南省、曲靖市重点建设项目、市级(含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大型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中担任职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和荣誉称号、入选市级(含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享受政府特殊人才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取得产业技术专利、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完成的产业技术相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设计作品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7.组织开展的产业技术研究、产业技术(设备)引进和应用、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所需的相关材料。 9.推荐上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央装订,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10.申报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宣威市发改局综合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付 俊,联系电话:13708745063)。 五、情系宣威优秀人才 (一)评选人数 “情系宣威优秀人才”评选人数20名 (二)申报范围 “情系宣威”优秀人才是指宣威籍在市外的各级各类人员,以信息回馈、人才回归、资金回流、智力支持、技术入股、成果转让等方式对宣威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曾经在宣威工作服务过,现在市外工作、学习、创业等,长期关心支持宣威市经济社会发展,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非宣威籍人才,带信息、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等到宣威投资创业,服务宣威,对宣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优秀人才(“情系宣威”优秀人才的评选不限行业,党政领导干部除外)。 (三)申报条件 “情系宣威优秀人才”奖项申报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带信息、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宣威市创办企业,企业的优质人才资源和资金储备丰富,项目具有可持续性,技术具有创新性,以创业拉动全市就业,在全市打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 2.在宣威创办企业或设立企业分支机构,在高新技术引进、消化应用、产品开发创优、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卓有成效,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实现资源互通、人才互补、成果共享。 3.投资入股宣威企业,给予资金支撑、技术支持,引进优质人才、先进管理理念,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等,带动本地企业快速发展。 4.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特别是具有较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其项目、技术或成果在较短时间内落地并已打开市场,近三年帮助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关心支持宣威社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多年在外所掌握的先进技术、信息、理念及所积累的、资金人脉等优势,支持宣威,回馈宣威,服务宣威。如:深入基层一线,为农村贫困地区提供技术服务、资金支持、智力帮扶,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社会上有良好形象的企业人才等。 6.对全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有深刻研究,具有一定经济头脑,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生产和销售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当地农产品流通、物流服务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掌握独特技能、技艺,在工作中能精益求精,为企业破解技能难题,帮助改进企业生产工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节约生产成本,为企业发挥传帮带作用作出贡献的人才。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情系宣威优秀人才”的报名,采取个人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推荐。凡是在本单位工作过或本单位的职工亲属、亲朋好友,符合推荐条件,可采取自荐或他人推荐方式进行推荐。 2.组织推荐。各相关单位根据推荐人选对宣威作出的贡献业绩成果,择优推荐。 申报须提供下列材料: 1.情系宣威优秀人才推荐审批表。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评价材料。 3.组织推荐的人选由所在单位对推荐审批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推荐上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央装订,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5.推荐和申报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 杨 联系电话:15912021170 邮箱:1044281442@qq.com)。 六、宣威技能大师 (一)评选人数 “宣威技能大师”评选人数5名 (二)评选原则和范围 “宣威技能大师”是宣威市产业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拔尖技能水平、精湛技艺技术、丰富实践经验、突出工作贡献,在本行业领域中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业内广泛认可高的高技能人才。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生产一线倾斜,高端引领,确保质量,优化结构,综合考虑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评选培养全市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已入选“云南首席技师”和“珠源技能大师”称号的技师,可优先评选“宣威技能大师”。 (三)申报条件 按照申报条件分为个人申报和企业、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推荐申报。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需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带徒传艺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 章、全省技术能手、全省劳动模范、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行业技术能手、曲靖市技术状元、曲靖市技术能手、曲靖市劳动模范、曲靖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或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贡献、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省专利证书且具有生产应用价值。 (3)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所带徒弟获得国家、省级技能大赛前五名或曲靖市级(全省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 (4)在火腿制作、黄豆腐制作等民族民间工艺品技艺方面有公认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二)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推荐申报。申报对象需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带徒传艺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 2.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3.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4.能够为“宣威技能大师”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宣威技能大师”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材料: (1)上报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央装订,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及二寸个人标准照2张。 (2)先进事迹材料。由个人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材料中应全面反映候选人的职业道德、精湛技能、突出业绩和所作出的贡献。 (3)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技术成果、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核实签章)。 2.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推荐申报,必须按照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宣威技能大师”及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报告,包括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2)推荐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 设的政策措施,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等。 (3)能够为“宣威技能大师”提供1:1的比例配套经费支持的承诺,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提供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承诺。 (4)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推荐和申报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并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马红梅 电话:0874-6189672)。 七、宣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一)评选个数 “宣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个数3—5个 (二)申报原则和范围 评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聚才、引才、育才、爱才、用才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发挥作用的大小为依据。评选对象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各类企业等在人才工作方面成绩突出、人才效益显著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工作摆在本地本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举措和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人才工作。切实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配备专职工作者,划拨人才工作经费,较好完成各项任务。 2.人才工作环境优化。从政治、思想、工作上关心人才,形成了尊重人才、凝聚人才的良好氛围,不断明确人才工作目标,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并出台人才引进、培养、收入分配、专业培训等方面的人才政策,使人才的智力创造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 3.人才引培工作措施有力。在吸引人才方面,充分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引进和使用一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在培养人才方面,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人才教育培养;在使用人才方面,建立和完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有效激励为目标的分配奖励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人才结构合理。本领域(地区、单位)人才数量、比例、质量明显提高,高层次人才数量、比例显著提升。拥有一支素质较高、作用发挥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本土人才队伍。 5.人才工作成效显著。人才作用发挥充分,人才效益明显,人才岗位业绩突出,人才在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中,对推动行业发展贡献突出。人才工作在推动社会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应。 6.申报的市内各类企业设立时间不少于两年;企业守法经营,对宣威经济发展、财政增收贡献较大;无工资拖欠和社保拖欠问题;重视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宣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可自荐)的方式进行。 申报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2.反映本单位近两年人才工作业绩的综合情况报告。 3.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两年劳动用工年检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对推荐审批表所填内容和综合情况报告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推荐上报的表格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6.推荐和申报起止日期: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 杨 联系电话:15912021170 邮箱:1044281442@qq.com)。
附件:
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9日 |